首页 > 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 >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 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2004)苏科高函字第70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希望你们按《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补助经费的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产品计划支持重点 2005年新产品计划将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特别加强对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能够促进解决三农问题、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公共健康与安全的新产品的支持。 二、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程序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5)》的要求进行,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常州市科技信息网站(http://www.cticz.com.cn)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http://www.most.gov.cn/xmsb/index.htm下载。 三、申报方式 1、我市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仍采用书面申报和软盘申报相结合的方法。 2、申报表电子数据统一采用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软件(2005版)录入,书面申报表一律用A4纸打印,其内容必须与电报表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每个项目全套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评估报告或项目评审意见表、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附加材料和辅助附加材料。 1、《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请表》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评审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1)由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采用相关技术标准的确认证明材料; 2)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3)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4)由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5)若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或有关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报告); 6)用户使用意见等相关材料; 7)贷款合同(长期贷款800万以上)及利息清单,增值税完税单。 8)图片、照片、样本、产品说明书等; 9)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医药GMP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10200416月份企业财务报表。

五、申报时间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于200411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软盘一张或发邮件至:jack.yan@jacx.org 或者 gaoxin_zhy@sina.com 报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 六、注意事项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同一单位同一年度中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请各主管部门加强审查,以避免重复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国家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有关建议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组织2005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选择对区域经济有较大带动作用、经济效益显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产品,尤其是有贷款的项目,争取列入新产品计划重点项目,争取财政补助。

联系人:常州市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 严伟勇 张海英 5127286
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2505   

关于组织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相关资料和软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