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新技术处 > 办理高新产品申报手续 > 内容

一、 办理依据: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

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试行)


二、 办理程序

三、必备材料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详见《申请表》填表说明)。
3)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资料
1)除按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外,还需附2002年度海关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凡产品由外贸公司出口的,生产企业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注:申报材料中书面材料一式五份,软盘一式四份统一报送新北区科技局。

四、办理时限

2003年起,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改为常年受理,暂定每月的最后一周为集中受理期。

五、联系方式

承办部门: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 地址:常州新区衡山路8号2505室

承办人: 袁寄红 孙阿姝

联系电话:5127282 5127533

附: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和产品申报软件的使用说明

2、软件下载(建议用Netants、Flashget等工具下载)

3、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空白表格请到下载软件中使用打印空白表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