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二、办理程序1. 申报单位从新北区技术创新网下载当年申报指南和《科技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2.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领域,按照要求编写《科技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并上报新北区科技局。3. 新北区科技局对材料初审后报市科技局,市局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推荐上报省科技厅。4. 省科技厅组织技术和管理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咨询,提出建议立项的备选项目,由省科技厅按规定程序进行审定。5. 经审定的攻关项目由省科技厅(甲方),项目承担单位(乙方)和项目保证单位(主管部门,丙方)签订科技项目合同。6. 经审定的攻关项目在签订合同后,省科技厅按规定程序正式下达项目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保密内容除外)。三、必备材料 《科技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统一用A4纸打印,用硬质纸封面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科技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一式四份(不装订),与项目任务书一并报送。四、办理时限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五、联系方式承办部门: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 地址:常州新区衡山路8号2505室 承办人: 袁寄红 陈韬 联系电话:5127282 512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