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认定
(一)办理依据 《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实施意见(试行)》(苏科高〔95〕421号)。 (二)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填报《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2、区科技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并初审汇总上报市科技局;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进行现场抽查; 4、省科技厅审核专家咨询意见,讨论决定; 5、发布认定通知、颁发证书。 (三)办理时限 4月30日前受理两个密集型企业的年度申报; 9月30日前发布认定通知。
(四)办理和咨询部门 高新处 5127282 5127286
附:
各有关单位: 现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八批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两个密集型企业”)的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在组织申报“两个密集企业”过程中,各市(县、区)科技局要严格按照省科技厅历年认定的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申报“两个密集企业”原则上必须是我厅已认定并通过复核的高新技术企业,而且是国内同行业中技术创新能力强、技术经济指标领先的规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所从事的必须是国家鼓励的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领域和范围; 2、申报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或者年销售收入在6000万元以上且利税率在30%以上; 3、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占申报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70%以上; 4、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标准。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各地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该表,省科技厅不再统一印制); 2、创建“江苏省两个密集型企业”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情况及说明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特征的资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以及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 4、200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环保证明、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产品获奖证书、ISO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专利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等)。
附:2004年江苏省双密企业申报通知及申报表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