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国办发[1999]47号)
(二)办理程序
(1)企业注册:a、企业登录基金网站在线填写注册信息;b、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后连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并送到服务机构;c、服务机构认证审验合格后,将上述材料寄至基金管理中心,激活企业身份,完成注册。
(2)项目申请:a、企业登录基金网站,递交相关承诺书和声明;b、在线或离线填写申请材料和附件摘要;c、填写完成后发送到服务机构,附件材料书面副本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并送到服务机构;d、服务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定稿后完成附件的扫描和录入;e、服务机构将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查后进入地方评审立项程序;f、经地方立项后的项目,推荐单位汇总排序后报送基金管理中心。
(三)办理时限
具体参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公告
(四)办理和咨询部门
推荐单位:区科技局高新处 5127282 512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