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江苏省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苏科计〔2001〕181号)。 (二)办理程序 1、区科技局转发省科技厅年度计划指南和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上报区科技局; 3、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招标项目组织专家评标),提出立项建议; 5、省科技厅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 (三)办理时限 每年8月底之前下达计划项目。 (四)办理和咨询部门 工业科技攻关部分:高新处 5127282 5127286 农业科技攻关部分:科管处 512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