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新技术处 > 省高技术研究计划申报 > 内容
(一)办理依据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苏科计〔2001〕298号)。
(二)办理程序
1、区科技局转发省科技厅年度计划指南和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上报区科技局;
3、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咨询(招标项目组织专家评标),提出立项建议;
5、省科技厅审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
(三)办理时限
每年8月底之前下达计划项目。
(四)办理和咨询部门
工业科技攻关部分:高新处 5127282 5127286
农业科技攻关部分:科管处 512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