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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申请无偿资助,企业注册资金应30万元以上;
  5.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大专以上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发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产品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除外);
  7.外商(包括港澳台)拥有股权低于50%,上市企业拥有股权低于50%(此条款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除外)。
(二)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符合《项目指南》范畴,最好定位在3、4级目录,不得是《项目指南》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2.技术含量高,至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市场前景好,必须以生产、销售、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盈利能力较强;
  4.自主创新强,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引进、合作项目必须有企业自己的技术贡献;
  5.新增投资额,贷款贴息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无偿资助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
  6.实施周期,贷款贴息项目自申报日期起1-3年,无偿资助项目自申报日期起2年;
  7.无偿资助项目必须有50%以上的地方政府匹配资金。
(三)申请额度限制
  1.申请无偿资助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新增投资中,企业应有等额以上自有资金匹配;
2.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