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 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

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3]苏科计函字第031号和[2003]苏科高函字第405号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04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务请你们严格按照要求,抓紧时间,认真细致地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

1、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2、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3、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材料的先进设备、成型和加工技术及高性能产品。

4、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6、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二、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一)国家级和省级火炬计划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技术先进(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的项目;

3、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规模的项目[项目成熟度高、经过产品(样机、样品)技术鉴定,已形成一定市场销售(其中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通过鉴定或拥有省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用户意见);市场前景好,三年内可形成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年新增销售收入原则上要求1000万元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筹资能力和较好的贷款条件(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在A级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

5、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

6、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材料

1、2004年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下载最新版)

2、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技术背景材料: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验)报告、技术转让合同等

4、特殊行业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产品设备入网许可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I S O质量体系认定证书、医药企业G M P证书、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可提供材料

6、承担其他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承诺

7、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产品订货合同或意向、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科技贷款申请表等

(以上材料一式肆份,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成册后申报。材料要平装,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或使用塑料封面)

8、申报软盘(按照最新版申报软件,将申报书导出至软盘)

    (三)申报程序

    承担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录盘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经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三、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

(一)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根据《“十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产业规模大,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市场覆盖面,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项目在同行业中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地方经济中起支柱作用。同时,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并已成为地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3、产业规模大,达产时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年销售利税率在2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2004年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下载最新版)

2、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

3、相关技术背景材料: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验)报告、技术转让合同等

4、特殊行业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产品设备入网许可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I S O质量体系认定证书、医药企业G M P证书、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可提供材料

6、承担其他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承诺

7、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产品订货合同或意向、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科技贷款申请表等

(以上材料一式肆份,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成册后申报。材料要平装,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或使用塑料封面)

8、申报软盘(按照最新版申报软件,将申报书导出至软盘)

   (三)申报程序

承担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录盘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经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四、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经省科技厅认定并通过复核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承担过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企业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市场有一定的知名度,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下载最新版)

2. 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报告

3、相关技术背景材料: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成果〈产品〉鉴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验)报告、技术转让合同等

4、特殊行业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产品设备入网许可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要有环保合格证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I S O质量体系认定证书、医药企业G M P证书、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可提供材料

6、承担其他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承诺

7、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产品订货合同或意向、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科技贷款申请表等

(以上材料一式肆份,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成册后申报。材料要平装,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或使用塑料封面)

8、申报软盘(按照最新版申报软件,将申报书导出至软盘)

   (三)申报程序

承担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录盘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经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五、软件项目

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软件项目的承担单位,还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Word文件格式)和主要附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项目申报时一并上报。

六、其他申报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2003年11月25日,逾期不候。

2、申报评审费:申报的火炬计划项目收取评审费每项300元,由常州市科技局统一代收后汇到省科技厅指定的帐户。

3、联系人:

1)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袁寄红、严伟勇  联系电话:5127282

2)新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王文浩        联系电话:5127531

4、文件和资料获取: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文件、信息和资料等按照计算机所装系统选择相关软件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

下载地址:   

科技前线网http://www.863cn.com/nip/download/index_GJ.htm 

常州市技术创新网的专题专栏之软件下载

(http://www.cticz.com.cn/rjxz.htm)

附件下载: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软件〈企业版〉使用说明

2、科技开发贷款项目申请表

                    新北区科学技术局

00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