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创新型经济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引导高技术新兴产业集约化、功能化、特色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江苏省科技产业园”建设工作,在多年培育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高新区、科技创业园、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集聚创新资源,增强创新能力,加快特色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科技产业园的基本条件
江苏省科技产业园是指在高新园区建设、地方特色产业培育和科技企业孵化等工作基础上,重点围绕六大新兴产业,形成骨干企业集群和创新机构集聚,具有明确园区形态,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的专业载体。江苏省科技产业园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鲜明的产业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属于高技术新兴产业,其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量份额较高。
2、形成明确的产业园形态,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方案。
3、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已建有一定规模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或已集聚一批产业骨干企业。
4、地方政府已出台有关支持科技产业园发展的相关管理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
二、江苏省科技产业园的申报要求
请你们接本通知后,要认真对照上述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相关产业载体,开展“江苏省科技产业园”的申报工作。
1、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规划建设的专业园、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专业创业园、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包括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具备园区基本条件的,可由所在地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正式报送本地区申报确认省级科技产业园的文件,文件须附产业园的发展规划和建设现状的简要材料。
2、其它希望建设江苏省科技产业园的地区,可对照申报条件,制订完善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由所在地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省科技厅根据申报条件,经审核后,对已经达到要求的科技产业载体确认为省级科技产业园并予以授牌。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卓 辉
联系电话:025-86631760 传 真:025-83359254
Email:zhuoh@jstd.gov.cn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