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现组织开展常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市级孵化器认定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认定的孵化器必须符合《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请单位需填写《常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并经所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上报。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并按目录、认定申请书、佐证附件顺序装订成册。
3、请各申请单位于2009年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常州市创业孵化协会(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常州软件园A座215室)。
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罗 阳 85681525
常州市创业孵化协会 冯晓燕 85600066 jsczkczx@126.com
附件1:《常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孵化器认定申请书[1].doc
附件3:附件材料清单[1].doc
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