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类项目申报 > 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 内容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6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09年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省辖市科技局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织行政辖区内自主创新产品的推荐工作。凡符合推荐条件的产品,由承担单位按照“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流程提交申报材料,各省辖市科技局对本地区申报的产品进行形式审查及汇总。

        2、各地科技部门要围绕国家支持的6个高新技术领域,对照认定条件,优先推荐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环节的创新产品。同时,对已认定为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认定条件的要重点推荐。

     3申请单位申报流程:

      (1登陆http://program.most.gov.cn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表》,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3)在线打印《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国家要求提供必备附件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一式五份正式报送至各省辖市科技局,由省辖市科技局形式审查(核对原件)并汇总,符合条件的加盖省辖市科技局公章(报送函、汇总表、企业申报表中地方科技部门审查意见栏)后统一报送。

4、申报材料:

    (1)请统一用白色封面,按照《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表》、必备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顺序提供)顺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表》封面产品流水号、产品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余内容由申报企业填写。

        5、各申报企业须在128前完成网上申报材料的填报及上传,各省辖市科技局于12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函、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一式两份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服务部,逾期不予受理。相关申报文件和表格,请各地科技局和企业到科技部指定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自行下载,省科技厅不再统一提供。

    今年是国家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自下而上开展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通过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可进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政策扶持。

    附件: 2009年度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申报说明
        

 

                                                           二ΟΟ九年十月三十日